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农业法在第十六条对国有农场等规划建设、土地权益保护作出规定:“国家加强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规划建设,更好发挥其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的合法土地权益受法律保护。未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批准手续,不得擅自收回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使用的土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农垦集团总经理助理、科技生产部部长郑杰在履职过程中,多次围绕加强国有农场法治保障问题建言献策。
2026年3月9日,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杰表示,修改农业法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建议对国有农场的权利义务和运行保障作出调整与规范,更好发挥国有农场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4月27日,农业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4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同列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交流。郑杰在发言中表示,“全国人大农业农村委到广东农垦开展农业法修订调研时,我参加了座谈,提出关于国有农场的地位作用、农用地和农业职工权益保护等建议,被吸纳进修订草案,这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这句话的内涵与分量。”

2023年,郑杰还就制定国有农场法提出建议。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表示将深入研究意见建议,认真做好立法研究论证。

(来源:省农垦集团办公室 茂名农垦集团)


